通知公告
关于开展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
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,为做好我校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,根据《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<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财教[2021]310号)、《吉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吉财教[2022]1196号)、《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、省级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》(吉财教指[2025]230号)文件、《关于做好秋季学期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吉学助中心[2025]16号),以及《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》(长理工研字[2025]5号)制定本通知。
一、评审组织
成立“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”,由院长任主任,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单位领导任副主任,导师代表、研究生培养管理人员、研究生辅导员、研究生代表为委员,评审委员会负责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。
二、参评对象及奖励标准
奖励对象为“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(中国国籍)”,内容详见《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》(长理工研字[2025]5号)、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(202503),(2025级研究生不参评)。
三、名额分配
学院 |
硕士 |
博士 |
马克思主义学院 |
6 |
四、时间安排
1.参评研究生在9月24日14:00-16:00之间将提交材料放入档案袋中(封面处标注姓名+学号)交到学院809办公室。(注:只能在此期间提交,逾期均不受理)。
提交下述纸质材料:
(1)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附件1,一式两份;填写标准参考附件2,其中申请人签名和推荐人签名必须手写,上交纸质材料。);
(2)《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材料信息汇总表》(附件6)
(3)成果证明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(一式一份)及相关辅助证明材料。
2.9月24日16:00前将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邮箱1962371138@qq.com,命名方式(学号+姓名)。
附提交材料说明:
纸质版材料 |
电子版材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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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研项目类 |
项目原件复印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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竞赛类 |
证书原件 |
电子版证书(如个别奖项未颁发证书,需提供相关公示截图) |
论坛类 |
证书原件 |
电子版证书 |
论文类 |
纸质刊物 |
检索截图、国家出版总署截图 |
著作类 |
相关著作 |
封面页截图、版权页截图 |
